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依然故我,按照“惯例”给女儿办婚宴。直到接受广东省纪委调查时,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才幡然醒悟。
2014年7月19日,邓建华为其大女儿操办婚宴。婚宴共设酒席25席,宴请人员约250人。其中,宴请韶关市及原任职地方乳源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共计52人,宴请乳源当地私营企业主共计13人,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人民币65700元。
2015年3月8日,邓建华继续按照惯例为其小女儿操办婚宴。婚宴共设酒席51席,宴请人员约510人。其中,宴请韶关市及乳源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共计6人,当地私营企业主共计3人,收受上述9人礼金共计人民币7200元。这次婚宴,邓建华事前申报规格为15桌150人,邀请范围为亲戚朋友,但实际参加人数为51桌510人,邀请人员中含有其管理服务对象和行使职权有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规模和范围均与事实不符。
此外,邓建华在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并在球场公款支付餐费4560元,通过韶关市政协财务报销入账。
2015年9月,邓建华因顶风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模糊是导致邓建华顶风违纪的重要原因。他在《检讨书》中写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党组织)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啊。”(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