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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杨浦区法院认定:涉案文章不构成侵权并由张慕明承担诉讼费用
时间:2020-05-23 14:00:44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网    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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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慕明律师毁约行为的调查报告之二

     中国出版传媒网上海5月23日讯(中国出版传媒网观察员)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慕明以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名义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办理手续领取了专人专用的法院《调查令》拟去广西调查相关事项,但是,其却拒不履约调查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于是,一篇题为《张慕明领取调查令却拒不履约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对张慕明律师毁约行为的调查报告之一》的舆论监督文章在中国出版传媒网发表后,张慕明并不是 “闻过则喜”, 而是认为该文侵害了其名誉权,要求一审杨浦区法院判决相对方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证据保全费4000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fMm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2020年4月26日,一审杨浦区人民法院发出判决书认定 “被告所发表的文章基本符合客观情况,并未捏造相关事实,其对原告行为的评价亦不足以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侮辱和诽谤。且结合相关文章的点击量,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既不足以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侮辱和诽谤,亦未能证明原告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或利益损失”;故杨浦区人民法院不支持张慕明上述诉求,并判决由张慕明承担全部诉讼费用。fMm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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