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介绍,在中国,对于抄袭侵权的认定,主要是看三个方面:一是源代码,二是语言,三是软件架构,“至于创意的相同,不会被认定为抄袭侵权。”
也因此,应用的“抄袭”侵权认定并不那么简单。
不过,赵虎律师同样表示,如果有企业向分发平台进行了投诉,并出示了证据,该分发平台就需要告知被投诉应用的企业,要求该企业进行处理或对此进行担保,否则分发平台需对其进行下架处理。
写在最后:
或许,为了保持产品名称的一致性,无觅团队会对安卓上的“无秘”名称进行修改;只是,友秘还会不会再一次被苹果下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