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称手中持有物证,警方至今不给其法医鉴定
养母称10岁幼女曾多次遭遇养父性侵和虐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却下达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一年多以来,行唐县南岗底村的杨兰芹生活在恐惧当中,她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心爱的养女再次被自己的丈夫侵犯。而对为何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原因,行唐县公安机关始终未向其出示法医鉴定,也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向记者解释。
-养母讲述
9岁幼女曾遭继父性侵和虐待
10月30日上午,51岁的杨兰芹在行唐县南岗底村一位亲戚家中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6年前,杨兰芹带着4岁的养女小丽(化名)嫁给了南岗底村的张某。小丽虽然不是杨兰芹亲生的,但是她视若己出,十分爱护。婚后,一家人经常外出打工。
杨称,此前小丽精神正常,活泼好动,但记者采访当天感觉这位不爱说话的小姑娘精神似乎有障碍。杨称自从那些事情发生以后,孩子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她告诉记者,去年正月十二,她去本村一户娶媳妇的人家吃饭,养女小丽被其丈夫张某带到外边砍树枝。但是,她吃完饭回来后,远远看到树下并没有二人砍树的身影,于是她骑上车子过去看看究竟。结果,她在养鸡房看到了浑身是伤的小丽,小丽看到妈妈过来,哇一声大哭,正要往前走,噗通一下跪倒在地。杨兰芹问孩子是怎么回事,但是孩子只是哭泣,不敢说出实情。同时,杨兰芹发现孩子有裤子上血迹斑斑,有遭遇性侵的迹象。
杨兰芹初步查看,孩子的嘴里一片溃烂,还有棍棒扎进喉咙的迹象。
回到家中,杨兰芹问丈夫张某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问他,他脸色立马就红了,拒不回答。”之后的数天,孩子浑身肿疼,连续输液20多天都不见起色。“但尽管如此,张还是不让孩子到县医院就诊。”
诊治期间,杨兰芹称曾经连续追问这一身伤到底是怎么回事。“孩子终于开口说,张脱了她的裤子,趴在她身上,嘴里说要教她生小娃娃。真是作孽啊。”杨兰芹忍不住哭出声来,她说,她将沾有污渍的孩子裤子保留下来。
正月月底,杨兰芹犹豫再三,选择了报案。“上碑派出所告诉我,这个派出所没有照相机,无法拍照取证,建议她到行唐县刑警大队报案。我来到刑警大队,大队让我到上方刑警中队报案。到了刑警中队,这个中队说,上碑派出所没有相机,我们哪有啊。无奈,我自己到照相馆将沾有精斑的裤子等物品拍照,给孩子身上的伤痕拍照。之后,这个中队的习警官带我们到石家庄做了法医鉴定。”
“习警官几天后给我打电话,让我到中队去。我到后,习告诉我说小孩裤子上的污渍,确是精斑,那会儿习警官还说这个事情不仅涉嫌强奸幼女,而且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听到这些,我给习警官跪下,希望他能给我们主持公道。”让杨兰芹没有想到的是,之后再去找这位警官要文本的法医鉴定,但是他或者称这法医鉴定没做过,或者称裤子上的污渍并非精斑,还以人手少为由,拒绝到山西抓捕打工的张某。
此后,杨兰芹多次到各地反映情况,但是不仅没有丝毫效果,今年5月,张某打工回来,“再次虐待了小丽。他和他的几个亲戚,嫌我四处上告,就拿孩子出气。听孩子说,他们将她按住手脚,在胳膊上抽她的血,说要拿去喂猪。他们用这种方式侮辱我的孩子。”杨兰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