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审计署发现,“佳和投资”也存在用假的土地证贷款的现象。
国家审计署报告称,2010年11月22日,佳木斯市政府为融资需要,违规为4宗集体土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总面积178万平方米,设定住宅、商服用途,虚假出让给佳木斯佳和投资,获取贷款4.5亿元。
城投公司所向披靡
佳木斯市一离任官员表示,在土地出让市场上,位置好的土地由城投公司先挑,这对市场竞争带来很大破坏
和其他城投公司相比,“新时代城投”的职能异常强大,除了时任市长兼公司董事长,佳木斯于2009年又赋予公司,具有土地储备经营主体、棚户区改造及安居工程建设主体职能。
然而,城投公司实施土地收储属于违规。根据国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收储应由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承担。
佳木斯市一离任官员表示,在土地出让市场上,位置好的土地由城投公司先挑,这对市场竞争带来很大破坏。
“新时代城投”具备这些职能后,在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市场中“所向披靡”。
佳木斯国土局内部人士称,在佳木斯市西出口,沿江路南,多数土地由“新时代城投”先占后开发,并可直接出让。佳木斯有的改造工程,属于尚未规划就已开工。
“新时代城投”在佳木斯西林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侧开发的小区,将百年老街西林路西延路堵死。市国土局内部人士说,这样做破坏城市规划。
7月3日,“新时代城投”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拿去贷款的土地都是市城府批的地,“怎么可能是假的。”
“只是当土地出让需要履行手续,或贷款需要土地证时,他们才和规划局、国土局打招呼。”上述人士说。
这个说法在新时代城投公司的内部文件中得以证实。
2011年4月5日,“新时代城投”呈给佳木斯市政府一份请示报告称: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内江南村东区、收获机械厂、博康二院西等腾空地块已与上海禄丰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出让协议。现急需规划、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解决目前的应急还贷问题;请规划部门尽量放宽规划条件,以保障土地出让工作顺利完成。
业内人士称,国有土地出让,若按正常程序,应由规划局先办理规划许可证,划定土地性质(工业、商业或居住)、土地勘测定界,而后估价,进行招拍挂,中标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完成出让。
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新时代城投”尚未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就已签订土地出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