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国务院法制办将抓紧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力争在年内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3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4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2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央编办、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等6个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所提问题和建议逐项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
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明确要求抓紧完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重点研究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理顺行政复议与信访等制度的关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