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桑兰
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2日在其律师事务所召开记者会。一位名叫路平的人称其目睹了桑兰受到谢晓红之子薛伟森的性侵犯。不过,此案是否已经在纽约成功报案,不同的法律人有着不同的见解。
路平自称曾经为被告谢晓红治疗过手臂疼痛。1998年桑兰受伤后就住在谢晓红家里。路平说在进入谢家施治的时候:“我目睹被告薛伟森性侵桑兰的现场行为。”
海明说他已经就桑兰遭到性侵一事向纽约的检察官报案。他说他是通过联邦快递的方式给检察官发了一封信的途径来报案的。
在纽约执业的黄晓夫律师说,法律规定,刑事案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到警察局或者检察官处报案,录口供,签字,不能由律师代为报案。
海明说:“已经报案了。桑兰情况特殊。”